前言:
中国民族音乐保存了民族的记忆和智慧,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是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交流的重要载体,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重要根基。为更好的传承发展中国民族音乐事业,创造民族音乐传播、学习的优质土壤,展示中国民族音乐专业化、艺术化的发展成果,提高民乐学习者的鉴赏力和演奏水平,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承办,“敦煌杯”全国青少年琵琶大赛和古筝大赛等系列高端民族器乐赛事陆续拉开帷幕。所有赛事从专家顾问到评委均为国内顶尖演奏家、知名教授,赛制严谨科学,务求公正,使参赛者在良好的竞赛环境中获得学习和锻炼的机遇,开阔视野,历练成长。
本次古筝比赛期间还将举办名家专场音乐会和名家讲座。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协办单位: 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二、宗旨:传承、发展中国古筝演奏艺术,发现、培养古筝艺术人才。
竞赛原则:公平公正客观
三、参赛资格:全国青少年古筝学习者、爱好者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刘锡津
组委会副主任:王中山 王国振 杜怡璇
评委会领导成员:赵登山 周延甲 何宝泉 陈安华 焦金海 阎莉 等
本次比赛邀请评委均由国家级音乐院团及高校副教授职称以上演奏家、教育家担任。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和严谨,本次比赛的专家评委组名单只在开赛时公布。具体详情请参见大赛官方网站(www.cn-imc.com)的更新
五、初赛报名时间:2012年7月8日—8月8日
复、决赛时间:10月2日—6日
六、比赛组别:
业余组:
儿童组:7—9岁 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A组:10—12岁 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B组:13—15岁 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C组:16—17岁 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青年组:18岁—35岁 1977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专业组:特指全国各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附中的师生.
专业少年A组 11—14岁 1998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专业少年B组 15—17岁 199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专业青年A组——特指国内九大音乐学院的专业学生及中央专业团体演奏员。
18岁—35岁 1977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专业青年B组——国内九大音乐学院以外的专业院校专业学生及地方级专业团体演奏员。
18岁—35岁 1977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七、参赛曲目说明:(所有曲目均要求背谱演奏 无伴奏)
A、业余组曲目说明
初赛:所有级别均为规定曲目一首。
复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曲目必须相同于初赛曲目。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时间,儿童组不少于八分钟,少年组不少于十分钟.
决赛: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与复赛两首曲目相同.全曲演奏。如顺利参加全部赛事,应准备三首曲目。
业余组规定曲目:(三选一)
儿童组: 《 渔舟唱晚 》 《纺织忙》 《 劳动最光荣》
少年A组:《丰收锣鼓》 《 浏阳河 》 《洞庭新歌》
少年B组:《东海渔歌》 《 雪山春晓 》 《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少年C组:《幸福渠水到俺村》 《 战台风 》《 茉莉芬芳》
成年组: 《春到湘江》 《 幻想曲 》 《 草原英雄小姐妹》
B、专业组曲目说明(专业少年A组 专业少年B组 专业青年A组 专业青年B组)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少年组须自选一首现代创作筝曲,青年组须自选一首传统民间筝曲。
复赛:规定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自选曲目与初赛曲目相同,比赛现场时间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少年组复赛自选曲目不少于八分钟,青年组自选曲目不少于十分钟.
决赛: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与复赛两首曲目重复,全曲演奏。(顺利参加全部赛事,应准备三首曲目)
专业组规定曲目:(五选一)
专业少年A组
《和番》 《高山流水》 《寒鸦戏水》《 蕉窗夜雨》 《将军令》
专业少年B组
《 汉江韵 》 《四段锦》 《崖山哀》 《月儿高》 《“活五调”柳青娘》
专业青年A组:
《箜篌引》庄曜曲 《晓雾》王中山曲 《林泉》叶小纲曲
专业青年B组
《 抒情幻想曲》徐晓琳曲 《西域随想》王建民曲《秋夜思》周煜国曲
初赛录像演奏完整乐曲;复赛及决赛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
八、比赛办法:
本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比赛报名方式及初赛:
1、所有参赛选手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格,或致电010-58348152 15801480618 以其它方式索取。
大赛官方网站“艺赛网” www.cn-imc.com
比赛报名表下载: 点击进入下载地址
2、填写报名表,并将①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一张附寄或用于复赛)。②参赛者自己录制的DVD或VCD光盘。(要求参赛视频必须能够通过常用电脑软件读取) ③参赛者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连同初赛评审费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同快递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3、初赛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光盘录像的方式进行。
4、所有选手请务必于8月5日前将以上参赛资料用快件寄出。初赛评审费200元,也须于此日前汇出。组委会收件截止日期:2012年8月8日。收到选手资料和评审费后组委会以短信和邮件形式告知参赛选手确认参赛资格。
5、报名资料及评审费邮寄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南新华街56号 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杜怡璇收
邮编:100052 13520478341
报名咨询电话:010-58348152 15801480618 13520478341
Email:wmhtyay@163.com
评审费也可银行汇款至以下帐户,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连同光盘等资料快递至以上地址: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 8001 01043 94712 户名 杜怡璇
中国工商银行 622202 0200091747978 户名 杜怡璇
支付宝:zhyehyszx@163.com 户名:杜怡璇
(二)、 复赛
复赛、决赛时间:2012年10月2日—5日(10月1日参赛选手报到。复赛时间10月2日—3日,决赛时间10月4日—5日。)
1、初赛全部结束后,组委会将会在网站上发布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并短信通知,参赛选手请登陆网站查询或来电咨询。
2、参加复赛选手赛场“报名处”报到。报到时,须交评审费300元并办领“准赛证”。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评审费,不予退还。
(三)决赛:评审费用500元。
(四)选手参加复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组织统一抽签。
复赛、决赛全部在北京举行,具体地址由组委会办公室在网站公布,决赛结束当日下午或晚上将举办颁奖大会暨获奖选手音乐会
九、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金、银、铜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十、评奖办法:
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表演,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参加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十一、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准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经费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参赛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届比赛组委会。
2012全国青少年古筝大赛组委会
2012年5月
备注:赛场提供部分练习用琴,每个比赛场地将提供比赛用琴两台 C调 D调各一台。如对比赛用琴有特殊需要请选手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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