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国际青少年古筝比赛章程
宗旨:弘扬人文、和谐、纯善的艺术精神。促进古筝艺术的交流学习与提高。
主办: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16日
地点:香港荃湾大会堂文娱厅 (暂定)
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主席:杨 涛
艺术总监:武乐群(日本)
总统筹:陈晓薇
秘书长:王俊兴(Jason wong)
赛事主任:唐佩莲
评审委员会:(排名不分先后)
李庆丰(安徽)(评审委员会主席)、吉 炜(北京)、黄俊锡(台湾)、度边敏 (日本)、杨 益(天津)、盛 秧(浙江)、李宜名(大连)、罗 晶(香港)、闫嘉颖(深圳)
报名要求:
一、参赛选手国籍不限。
二、参赛选手需提供二寸近照1张(不接受艺术照)身份证影印件。海外选手需提供二寸近照1张(不接受艺术照)护照影印件。
三、所有参赛选手年龄限定在6周岁至24周岁以内。以身份证、护照为淮。
选拔赛:
即日起将在海内外组织选拔赛。通过选拔赛的选手方可进入香港总决赛。各选拔赛区有名额限定。进入决赛的选手得到组委会确认后,组委会将为其发出决赛通知书。
决赛组别:(各组别有指定曲目。请严格按指定曲目参赛)。
非专业组:
1、少儿A组 (6-8周岁)
2、少儿B组 (9-11周岁)
3、少年A组 (12-14周岁)
4、少年B组 (15-17周岁)
5、非专业自选曲目A组(10-18周岁)
6、非专业自选曲目B组(19-24周岁)
专业组:
1、少年专业A组 (11-14周岁)
2、少年专业B组 (15-17周岁)
3、青年专业组 (18-24周岁)
少儿A组(6-8周岁)(在指定曲目中选奏一首,限时3分钟。)
1、旱天雷
2、纺织忙
3、劳动最光荣
4、绣金匾
5、鱼舟唱晚
少儿B组 (9-11周岁) (在指定曲目中选奏一首,限时3分钟。)
1、丰收锣鼓
2、洞庭新歌
3、瑶族舞曲
4、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5、浏阳河
少年A组 (12-14周岁,在指定曲目中选奏一首,限时3分钟。)
1、雪山春晓
2、战台风
3、香山射鼓
4、秦桑曲
5、茉莉芬芳
少年B组 (15-17周岁,在指定曲目中选奏一首,限时3分钟。)
1、黔中赋
2、春到湘江
3、井岗山上太阳红
4、长相思
5、草原英雄小姐妹
专业组:
(专业选手需演奏两首乐曲:在指定曲目中选奏一首,另演奏一首自选曲目。两首曲目共限时6分钟)
少年专业A组(11-14周岁)(选奏一首曲目,自选一首曲目)指定曲目:
1、高山流水(河南)
2、蕉窗夜雨(客家)
3、秦桑曲 (陕西)
4、将军令 (浙江)
5、浪淘沙 (潮州)
少年专业B组(15-17周岁)(选奏一首曲目,自选一首曲目。)指定曲目:
1、高山流水(山东)
2、汉江韵 (河南)
3、姜女泪 (陕西)
4、寒鸦戏水(潮州)
5、月儿高 (浙江)
青年专业组:(18-24周岁)(选奏一首曲目,自选一首曲目。)指定曲目:
1、四段锦(山东)
2、陈杏元和番(河南)
3、乡韵 (陕西)
4、柳青娘(潮州活五)
5、出水莲(客家)
决赛形式:独奏(不接受伴奏形式)
决赛规则:(一定要仔细阅读)
一、香港“国际古筝比赛”已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正式批淮注册。香港“国际古筝比赛”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音乐赛事之一。她以专业、严谨、公平、公正著称。
二、进入香港决赛的选手全部是各选拔赛区通过初赛、复赛严格选拔出的优秀选手。
三、决赛选手要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定。遵守香港法律、法规。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组委会反应,组委会将会认真处理,并给出满意答复。
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工作。决不允许任何干扰比赛结果和不正常的事情发生。确保决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五、决赛以抽签方式决定选手参赛顺序。选手必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时候场。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擅自离场、迟到者将会被取消决赛资格。其后果自负。
六、决赛选手需保持赛场的安静、清洁。保护好自身财物。
七、决赛成绩由9位评审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剩佘7位评审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八、评审委员会由著名古筝艺术家组成,决赛的评审结果是不可更改的最后决定。
九、8月是香港颱风季节,决赛期间如遇颱风,香港电视台挂出8号风球,依照香港法律比赛将暂时停止,组委会将比赛时间会做出调整,请参赛选手注意调整时间,并注意自身安全。
十、各选拔赛区、指导老师、参赛选手要认真阅读比赛章程,严格按指定曲目报名和演奏,如不按指定曲目演奏定会影响比赛成绩。
十一、通过比赛发现,很多年龄小的选手,演奏曲目的难度远远超出了所在年龄组别指定曲目的难度。为此组委会决定:低年龄组别的选手,可自行选择报高年龄组别,但一定要演奏所报组别的指定曲目。
决不允许高年龄组别选手报低年龄组别,如发现将取消比赛成绩。
奖项:
前期选拔赛已进行了初赛和复赛。香港总决赛只设金、银、铜奖。各组别奖项按参赛选手人数比例分配。
金奖:百分之二十(奖牌、证书)
银奖:百分之三十(奖牌、证书)
铜奖:百分之五十(奖牌、证书)
注:
非专业组金奖第一名另获奖金港币:一仟伍佰元,古筝一台。
非专业组金奖第二名另获奖金港币:一仟元。
非专业组金奖第三名另获奖金港币:伍佰元。
专业组金奖第一名另获奖金港币:贰仟元,古筝一台。
专业组金奖第二名另获奖金港币:一仟伍佰元,古筝一台。
专业组金奖第三名另获奖金港币:一仟元,古筝一台。
金奖选手指导教师将获得最佳指导教师奖证书。
银奖、铜奖选手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所有获奖证书均有9位评审的亲笔签名,并具有法律效力,望选手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发。
2014年8月16日晚8时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选手音乐会。
决赛选手参赛费用及入住酒店:
非专业选手费用人民币:4500元。(包括在港5天的酒店住宿费、自助早餐费、评审费、奖牌、证书、比赛所需的相关资料、香港机场至酒店往返接送费用、保险费。)
专业选手费用人民币:4800元。(包括在港5天的酒店住宿费、自助早餐费、评审费、奖牌、证书、比赛所需的相关资料、香港机场至酒店往返接送费用、保险费。)
随行人员人民币:3500元。(包括在港5天的酒店住宿费、自助早餐费、比赛所需的相关资料、香港机场至酒店往返接送费用、保险费。)
所有参赛选手、随行人员入住香港荃湾如心海景酒店(五星级)
费用汇款指定帐户:
户 名: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国际
帐 号:7032 1898 1400
大陆选手可将人民币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户 名:杨 涛
卡 号:622208 400000 1319436
联系方式:
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邮政信箱:香港九龙尖沙咀邮政局97589号信箱
电 话:00852-5139 9156 9368 8780
158 1686 6651
联系人:杨 涛 陈晓薇
E-mail:hkswcea@163.com
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第二届国际青少年古筝比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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